云南省政府出台意见推进中药饮片产业发展
作者:云南信息报 来源:云南信息报 更新于:2018-4-13 阅读:
为充分发挥我省药物资源丰富的优势,进一步做强做大中药饮片产业,推进中药饮片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云南省人民政府4月3日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药饮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包含种植、加工、服务、流通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意见》提出:以大品种中药材和云南特色药材为发展重点,支持中药饮片企业并购重组,引导形成中药饮片生产集聚、区域联动、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重点培育10—20户区域性中药饮片生产龙头企业,鼓励中药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0年,中药饮片全产业链经济总量比2016年翻一番,实现千亿元产值发展目标。
推进产业扶贫合作,健全标准规范体系
《意见》要求,根据市场需求引导我省中药材种植规模合理增长,到2020年,稳定在800万亩左右,保持种植面积、产量全国领先,中药材种植户收益年均增长10%以上。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在“云药之乡”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推动医药企业到贫困县设立“定制药园”作为原料药材供应基地。
按照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建立产业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开展我省现有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提升修订工作,支持新的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研究制定工作,每个品种标准规范给予研究单位一次性10万元补助;被国家标准新收载的我省中药材、中药饮片标准规范,每个品种标准规范给予研究单位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全面推进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同时推进省际间地方标准互认。
2018年—2020年
每年安排奖补专项资金5亿元
《意见》提出,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生产工艺及标准研究实施一次性奖补。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成功申报配方颗粒生产许可的企业,对其完成备案的生产工艺及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为:300—399个给予1200万元,400—499个给予1700万元,500个以上给予2200万元。
对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企业、新建中药饮片企业生产项目实施一次性奖补。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企业生产项目落地,按照其生产设备投资的100%(或固定资产投资的20%)进行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4000万元。新建中药饮片企业生产项目落地,按照其生产设备投资的60%(或固定资产投资的10%)进行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500万元。
对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企业、新建中药饮片企业贷款利息实施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2年利息的总额,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600万元。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