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8起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更新于:2017-7-21 阅读:
近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互联网上监测到6起药品和2起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存在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作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参归堂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参归润燥搽剂”的广告。广告中标识的产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B20020459,生产企业为北京金典汉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使用参归润燥搽剂五个疗程,连续六年鱼鳞病没有复发了”等内容。
二、“开心人网上药店”网站发布的标识为“百癣夏塔热片”的广告。广告中标识的产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20053609,生产企业为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用药6天痒、痛烧症状完全消失,服药一至两个疗程,超过98.5%的皮肤病患者病变皮肤症状完全消失,杜决复发”等内容。
三、“开心人网上药店”网站发布的标识为“更辰胶囊”的广告。广告中标识的产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20025948,生产企业为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服用3至4个疗程,失眠浅睡的情况消失,服用5个疗程以上,内分泌调节正常,生理和心理都有了年轻的感觉”等内容。
四、“豨莶通栓胶囊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豨莶通栓胶囊”的广告。广告中标识的产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20040065,生产企业为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告中宣称“脑梗塞患者吃了几盒,梗塞没有了,血脂也降下去了,脑中风患者吃了几盒,手能拿住东西了,腿也有感觉了”等内容。
五、“参枝苓口服液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参枝苓口服液”的广告。广告中标识的产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20120010,生产企业为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一个多月,我感觉就有效,脑萎缩、痴呆症四个疗程得康复”等内容。
六、“脑塞通丸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脑塞通丸”的广告。广告中标识的产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20013115,生产企业为吉林特研药业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服用三个疗程后,神志清楚,偏瘫肢体基本恢复,只要5—8个疗程,一般就能临床痊愈”等内容。
七、“健长乐全球唯一指定官方销售网站”网站发布的标识为“健长乐牌长乐胶囊”的广告。广告中标识的产品批准文号是国食健字G20041120,证件持有人为厦门信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20天告别矮小,3个月快速长高5至10厘米,4个月永久性增高”等内容。
八、“开心人网上药店”网站发布的标识为“小可胶囊”的广告。广告中标识的产品批准文号是国食健字G20090116,证件持有人为浙江新昌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六个月以上,血糖健康恢复到30岁,糖尿病不复发”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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