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8起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更新于:2017-7-21 阅读:
对上述违法广告和网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撤销或收回其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广告的跟踪监测工作力度,一经发现严重违法广告,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相关企业要依法采取撤销广告批准文号、责令产品暂停销售等措施,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对涉嫌销售假劣产品的,应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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